山东济南交通事故律师获悉:外出旅游本来是很高兴的事,但是不幸遭遇查获怎么办呢》该有谁来赔偿呢?
案件回顾:2010年9月,刘清与朋友王某报名参加时光旅行社组织的赴张家界旅游活动,并由王某签订了旅游协议。随后,时光旅行社将旅行团委托给湘中旅行社负责,在当地的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当天,湘中旅行社安排刘清与朋友乘坐中信运输公司的客车出游,车上还有其他旅行团的散客。谁知,却与永通运输公司的客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中信运输公司该客车的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永通运输公司承担次要责任。刘清左手7级伤残,右手10级伤残,后续仍需治疗,而且生活不能自理。
判决结果:岳麓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在2月3日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刘清受伤是由交通事故造成。中信运输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永通运输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现有证据无法有效证明时光旅行社和湘中旅行社在履行合同义务和提供旅游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刘清受伤,是由两家运输公司造成的,刘清的损失在运输公司还没赔偿前,就要旅行社赔偿,于法不符,法院不支持。
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全表示,不服法院判决,近期将上诉。李斌全认为,这件案子的焦点,应该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受到伤害,旅行社是否应当先行赔付。如果旅行社不能先于运输公司、饭店先赔付,那么旅游者就变成了直接与运输公司、饭店打交道。“也就是说,以后在旅行团中,在旅行社安排的小饭店吃饭,吃坏了肚子,应当先找这个饭店,因为饭菜不是旅行社做的,只要这家餐馆有执照,有卫生许可证就可以了,这样游客就麻烦了。” |